有人说,夫妻能白头偕老,是一辈子的福气。
只是我却没有这样的福气,在我42岁那年,丈夫因为车祸突然离世了,留下一套房子和80万赔偿款。
从那之后,我就和唯一的女儿相依为命。很长一段时间了,我都没办法从丧偶的悲痛中走出来。
好在女儿贴心,虽然渴望去外地读大学,见识下外面的精彩。可为了陪伴我,女儿还是选择了在本省读大学,一到放假就回来看我。
02
在丈夫去世的第三年,女儿不忍心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守着冷清的房子,就劝我再找一个后老伴,陪我说说话,打发难熬的日子。
我一开始本不愿意,我都45岁了,女儿也毕业工作了,等她结婚生下孩子,我就去给她带孩子。哪里有闲情逸致找后老伴?
可女儿却心疼我,到处给我张罗。或许是缘分,我在跳广场舞时,认识了嘴巴甜的二婚丈夫老罗。
老罗是五年前丧偶,丧偶后,他也没找,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地拉扯大唯一的儿子。而他的儿子比我女儿刚好大两岁。
03
两个人同病相怜,又有共同话题,一来二去之后,我们就走到了一起。对于我和老罗的搭伙过日子,女儿很是高兴和赞同。
只是每次我提出领证,老罗都拒绝了,说双方的孩子都这么大了,领不领证都无关紧要了。
就这样,我们没有领证,都说好了搭伙过日子。如此一来,双方的财产也无需清算,干脆利落,谁也不吃亏谁也不占便宜。
各自约定好了之后,我们就一门心思过起了日子。女儿毕业后也留在了本省工作,而老罗的儿子却在外地工作,一年到头也才回来两次。
04
随着女儿年纪大了,婚事也开始提上日程。再加上女儿找的女婿,我也很满意,很快就给他们敲定了婚事。
敲定了婚事,男方又是买婚房又是给10万彩礼,我很是感动。对方并没有女儿是单亲家庭而嫌弃,故意给女儿使绊子。
于是,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,我决定把丈夫留下来的80万,全都给女儿陪嫁过去。至于女儿是用来买房,还是留着傍身,都由她去。而房子我则留着,等我百年后再给女儿。
给女儿陪嫁80万这件事,我也没有刻意瞒着老罗。在我看来,即便老罗知道了,也不会有什么意见。毕竟这是我前夫留下来的,我陪嫁给自己的女儿,天经地义,谁都没有立场说什么。
05
可我却没想到,我话音刚落,老罗却急得跳脚了,直言我太自私自利了,说我把80万全都给了我女儿,那他儿子怎么办?
我一头雾水, 觉得老罗的质问莫名其妙。继子的婚房婚事,跟我又有什么关系?当初大家不都协商好了吗,不领证不算计对方的财产。
我很是诧异,并跟老罗解释,这笔钱是我前夫留下来的,我自然是用在我自己女儿的身上。至于你儿子的婚事,我可以看在你的面子上,给个两三万的红包。
老罗一听,顿时就不乐意了,说这怎么行?咱俩都这个岁数了,以后指望谁养老,难道你还看不清楚吗?你亲生女儿再好,可始终要指望我儿子养老呢。你80万全都给了你女儿,那你又给我儿子多少?总不能分文不给吧?
06
我觉得老罗有些无理取闹了,继子的婚房和婚事,这是我该负责的吗?这难道不是他自个的责任和义务吗?
而且我女儿准备出嫁,我也没要求他出钱出力啊,怎么他好意思反过来要求我出钱出力给继子张罗婚事?
我坚决摇头,说继子是你的儿子,与我无关,我没有这个义务帮你儿子买婚房办婚事。
不顾老罗的跳脚,我收拾行李搬离了老罗的房子。虽然老罗事后又多次打电话跟我道歉,但我还是决定放弃这段感情。
二婚对二婚,果真是贼对贼。